娄底市双峰县艺芳新城·上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娄底市双峰县艺芳新城·上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湾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地处于双峰县国藩路与宾园路的交叉口,南邻双峰县宾园路,北临艺芳街,国藩路东侧,上新路西侧。艺芳新城·上苑规划占地105.24亩,整个项目地沿四周街道建造商住楼7栋、纯住宅楼16栋,另建物业管理用房、售楼部、室内恒温游泳池、公厕、垃圾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及道路、水、电、通信、绿化景观、挡土墙、围墙、土方平整等室外工程。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0160.98㎡(合105.24亩),总建筑面积:203362.14㎡(含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3474.55㎡,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61401.03㎡,商业建筑用房建筑面积18700.52㎡,会所建筑面积2121㎡;物管房建筑面积158.96㎡;门厅、架空层及其他建筑面积443.04㎡。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702.47㎡,包括地下车库面积13037.24㎡,物业管理、设备用房面积2665.23㎡;总停车位807个,其中地上437个,地下370个;总户数1179户。小区主入口设在项目东侧靠近上新路,次入口设在靠近宾园路的一侧,小区步行入口设在靠艺芳街一侧。 二、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只要严格按《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通告有关精神和技术政策,按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人群生活环境的影响小。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污水包括施工作业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期间不同时段施工人员不尽相同。因此,该小区建设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施工计划,分片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并经化粪池适当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中,多余部分收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 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噪声的不利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④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⑥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0.16t/d,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弃土约有23万m3,送至距项目西北面2公里的政府弃土场,由于渣土运输量大,如管理不严将造成对运输线路的严重污染,工程将严格按渣土运输管理规定执行,可有效避免渣土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工程投入营运后,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电和天燃气,从源头上控制了燃料废气污染源和污染物的产生。 工程大气污染源为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气废气、厨房油烟以及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油烟废气总产生量为6.16×104万m3/a,油烟2.48t/a(6.80kg/d),经居民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大于60%处理后由排烟竖井屋顶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汽车尾气通过强制排风,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002)的要求;柴油机废气从预设竖井内置烟道从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该小区污水排放量约为约为1157.37t/d(不含道路及绿化用水),预计年排放量为422209.79m3/a,工程实行雨污分流,生活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双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测水。最终进入环境中COD的量为排放量为25.33t/a。双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永丰镇茅坪村,北靠测水,东临规划梓园路,项目占地4万m2,采用A2/O工艺,设计规模一期污水处理量2.5×104m3/d,远期污水处理量增至5×104m3/d,自2008年9月动工,整个工程于2009年11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所在地排水属入双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服务收集处理范围内。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小区的声环境主要是外界道路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其区内高楼加压水泵、通风系统等的设备噪声等其它设备产生的噪声,工程只要对给水泵及消防泵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物业管理,禁呜喇叭和限速行车,在采取适当的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后,不会对外界产生明显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营运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商铺、公建产生垃圾,产生量约1931.02t/a,通过在各单元设分类垃圾桶,由物业管理人员定期收集对可回收的进行回收,不可回收的送至区内设计的地埋式垃圾站。垃圾站严格按《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在加强物业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垃圾收集储存、运输采用专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定时进行清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因此,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小区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5)营运期外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住宅商业建设,项目位于宾园路以北,艺芳街以南,国藩路以东,上新路以西,交通噪声对临街住宅楼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居住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减少交通噪声对沿街民居的影响。根据环发【2010】7号文《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通过平面设计、建筑材料、构造措施等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强绿化,尽可能降低交通车辆噪声对小区居民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项目沿道路一侧的居民住宅安装双层玻璃密封窗,以有效降低噪声。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湾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聂娟 联系电话:18773885800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湘林家园4栋104室 邮编:410015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传真 0731-88869830
E-mail:hnnf2007@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南湾田置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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