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环评单位承担了《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企业厂址东侧为山体;南侧500m为303国道,西南侧400m为哈福村居民;西北侧300m为3户哈福村居民;北侧为山坡。总投资9977.88万元。 本项目年产银黄颗粒剂5000万袋,耳聋左慈丸2.0亿丸。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年产片剂20亿片,胶囊20亿粒,丸剂10亿丸,冲剂10万袋,口服液2亿支,膏剂2亿支,银黄颗粒剂5000万袋,耳聋左慈丸丸2.0亿丸。 2、工程简介 企业占地面积为21000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新建一座醇提楼。对现有的一座制剂楼和水提楼进行改造。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烟气及工艺废气。 ①粉尘 本项目药品的生产过程中,原料药粉碎、筛分和制粒过程产生一定量的药粉尘,经类比,厂区内粉尘产生浓度为1000mg/m3,产生量为7.875t/a,经自配的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8%以上)后,粉尘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速率为0.079kg/h,排放量为0.158t/a,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②中药异味 在中药药剂提取工序中,产生的水蒸汽夹带有中药气味,是中药制剂厂最主要的中药异味产生源。此外中药渣暂存地点也存在一定的中药异味散发。拟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反应釜、风机和泵类,经类比调查,单机噪声值均低于90dB(A),经车间墙壁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值已削减至50dB(A)以下,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量为16.95t/d(4237.5t/a)。由于企业现有项目采用清污合流,现有项目已建成多年,管道改造实行清污分流难度较大,因此,本环评建议保留现有排水系统不进行管网改造。而本项目制水设施及锅炉均依托现有,故本项目新增清净下水均只能排入企业现有排水管网,无法实行清污分流。因此,本项目废水均排入污水站,其综合水质为COD:635mg/L、BOD5:330mg/L、SS:345mg/L。经处理后废水能够满足GB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后经由企业自行建设的排水管道排到塔子沟河引邻工程下游的南河上游,最终汇入条子河。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企业现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废水可依托企业现有污水站(水解+接触氧化工艺)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前处理、提取工艺产生的杂质、药渣、废包装材料、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等。 杂质、生活垃圾、污泥、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场处理;药渣送锅炉房燃烧,药渣临时暂存场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挡雨棚,不会出现污染土壤、地下水现象。废弃包装物外卖废品回收站。全厂固体废物经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式主要采用广告张贴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4月10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众告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已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兰晓波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mail:jpetd@vip.sina.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