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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银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60kt/a资源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1 项目概况 银鑫煤矿位于巫山县巫山县城北西方向320°,距福田镇直线距离4.0km,至巫山县城距离75km。行政区划隶属巫山县福田镇双凤村所辖。 根据渝府发[2007]128号、渝府 [2009]2号文及其它相关煤矿整合文件精神,银鑫煤矿以原巫山县银鑫煤矿为整合主体矿井,与周边原双凤朝阳煤矿实施资源整合,整合后生产规模为60kt/a。 银鑫煤矿整合后矿区面积3.6816km2,矿区开采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K3煤层,开采标高为+1365~+900m。划定矿区内可开采储量675kt,可满足60kt/a的生产矿井5.9a生产需求。本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性,煤层自燃等级为Ⅲ类,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根据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银鑫煤矿实施平硐开拓,将矿井划分为3个采区。本矿井属资源整合矿井,设计有主平硐(主井)1个,风平硐(风井)3个,总计4个平硐,均使用原有煤矿平硐和工业广场,不再新建。整合后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和倾斜长壁式采煤法,后退式开采,放炮落煤,本次设计采空区处理采用全部垮落法加局部充填进行处理,井下平巷人力推车运输,斜井绞车提升,地面汽车运输,机械抽出式通风,井下提升+平硐自流排水。年工作330d,“三·八”作业制度,二采一准;掘进工作面三班生产;劳动定员180人。同期改扩建现有工业广场的排水系统,在+1056m主井工业广场新建沉淀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50 m3/d)和+1056m主井工业广场新建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5m3/d)各1座,其它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全部利用原有设施,不新增工业场地占地。 矿井生活用水来源于山间溪沟水,矿井水处理后作为井下和地面生产系统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 本工程总投资737.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