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iayaya 于 2011-4-25 00:56 编辑
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XDG-2010-81号地块建设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XDG-2010-81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拟在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南湖大道西侧、高浪路南侧、观山路北侧,总投资估算45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06418.4平方米,总地上建筑面积454000平方米,主要为住宅、商业用房的建设。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装置后达标排放;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应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及噪声。 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小区使用洁净燃料管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经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入附墙烟道,经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废气经排气筒集中排放。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雨污分流,所有废(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内部道路边对机动车设禁鸣牌、限速。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水泵房水泵等所有电动设备均采用低噪声型,均设橡胶隔振垫或减震器防止固体传声;对通风机房等设备用房的维护结构作吸声处理;风机进出口设非燃性软接头;送、回风管设消声装置。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三化”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生态影响,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与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6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0日内(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6日)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建设单位: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圆圆
联系电话:13961826019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7号5F 联系方式:0510-81819345
传真:0510-8181335 电子信箱:81819345@163.com 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