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盛泽镇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根据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盛泽镇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吴发改中心发[2011]45,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900建设盛泽镇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该道路工程北起舜湖西路、南至市场路,道路长645米,占地面积13000㎡,全线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沥青砼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长645米,宽18米。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未完工路面、堆场、进出工地道路和堆场的汽车等开源的粉尘污染物、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和道路沥青热拌产生的沥青烟等。其中以扬尘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最为突出。但项目施工具有流动性特点,针对某一固定的环境敏感目标而言,其附近的施工作业点或和路面所需施工时间一般较短,通过加强现场和运输车辆的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后,基本可将施工期的废气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附近,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根据预测结果,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建成后营运近期、中期和远期排放的汽车尾气中NO2对拟建项目道路路肩两侧20米外环境最大影响分别约为0.0156mg/m3、0.0285mg/m3、0.0447mg/m3,CO对拟建项目道路路肩两侧20米外环境最大影响分别约为0.0124mg/m3、0.0441mg/m3、0.0524mg/m3。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NO2与本底值叠加后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功能区要求,故本项目建成后道路交通汽车尾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环境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道路建设过程中设备的使用、运输车辆都会产生噪声污染。噪声源强一般在85dB(A)左右,建议施工方在施工场地周围用彩钢板隔离,高噪音设备也应用隔音装置隔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原则上夜间(晚10点到次日早6点)应禁止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公民,做好附近居民的安抚工作,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后再进行夜间施工。由于道路施工施工期较短,建设方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对交通噪声的预测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道路投入营运后,在评价范围内,利国路及规划道路段运行期、不同时间段的交通噪声级在58.5dB(A)~42.7dB(A)之间。从上表数据分析,受本项目交通影响较大的范围(未采取任何降噪措施的可达标范围)为道路路肩外30米左右(声环境2类区),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建成后,在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距离道路最近的2个敏感点金城商业中心、东方丝绸市场委员会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范围内所有居民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道路建设时对附近水体的搅混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
在地表水体附近施工时,尽量不将物料、油类、化学品放置在河流岸边,防止雨季或暴雨期受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粉状物料的堆场有严格的遮挡、掩盖等措施。
针对道路施工过程中废弃建材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建设方合理安排废弃建材堆场的位置,不得将废弃建材堆场设置在靠近下水管和水体附近,防止雨水冲刷废水污染地表水体、堵塞下水道;废弃建材在48小时内清运,不得长期堆放。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得排入附近水体,含油废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才能就近排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尽管如此,在施工时仍将产生暂时和局部的悬浮物浓度升高,这些行为可能对局部水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有所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且影响范围十分有限。根据类比资料,其影响范围在施工场地下游100~200m范围内。因此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带来不良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来源于降水冲刷造成的路面径流。本项目在各路面排水设计上通过设置雨水收集口,使路面的径流水由支管收集后,就近接入道路两侧的排水干管中,不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最大限度缓减水污染影响,不会对其沿途的河流水质造成很大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工程会使占地范围内植被受损,生物量减少,但生物类型并未发生变化。对整个区域而言,项目带来的植被损失相对较少,对区域整体植被影响较小,而道路绿化又将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因此,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
本项目所工程规模较小,挖方和填方土方量也较少,根据建设方的意见,项目取土可以充分利用挖方所产生的土方,缺方量较少,故本项目不设专门取土场,所缺土方来自外购。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水土流失轻微,在做好路基边坡、表土堆场和营运期绿化的基础上,水土流失量较小。
项目建成后对沿线生态系统的阻隔效应将进一步加强,但本项目沿线地区没有国家法定的保护动物和植物;营运期各种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对物种影响较小。
总体来讲,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盛泽镇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项目符合《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要求,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进盛泽镇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吴江市盛泽地区路网格局,缓解交通拥挤状况,提高道路交通服务水平,提升本地区的整体环境,因此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规范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四、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盛泽镇利国路及规划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5月6日,共10天。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06259458
E-mail:xujc880@163.com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勤华
联系电话:0512-63492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