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一、项目简介: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生产厂区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城内,国际会展中心西侧,占地面积18982m2。有水针剂和无菌口服液两大生产车间,主要产品转移因子口服液、奥扎格雷钠注射液、肌氨肽苷注射液、肝水解肽注射液、复方维生素B12溶液以及奥扎格雷钠原料药。现因会展中心扩建需要,本厂区位于其征地拆迁范围内,故拟定迁址于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镇内),新厂区占地面积55491m2,预计在2012年9月正式生产。迁址后,在保持原有生产线及员工数量不变的基础上,将产量扩大一倍。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 项目所在地公共设施齐备、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为了解周围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本次环评进行公众参与,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总则;(2)企业现有污染源调查与评价;(3)迁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清洁生产分析;(5)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10)环境风险评价与防范措施;(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2)公众参与;(13)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4)选址合理性与环境可行性分析;(15)综合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2)您认为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5)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6)您认为该项目应注意的污染防治工作?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30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箱:lichangjing8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