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为加快无锡城市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锡山区高铁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无锡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059602000元在锡山区安镇街道润锡路以东、丹山路以南、锡东大道以西、新华路以北地块,建设无锡碧桂园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9767m2,总建筑面积为524169.07m2,将建设21幢高层住宅楼、56幢低层住宅以及社区配套公建、商业用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红建
联系电话:1381596853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2736578(无锡办)
E-mail:wxwy9918@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声环境预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