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朝云公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巫山县朝云公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巫山县朝云公园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巫山的东北角五大山采石场处; 4、工程内容和规模:巫山县朝云公园总面积约550亩,其中公园建设占地面积320亩,自然林地230亩。按照功能布局分为三个区域,入口广场展示区、天梯轴线展示区、山脊观光浏览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个展示和宣传为主,以运动休闲为辅的多功能城市公园。项目最大程度上利用区域原有建筑,不破坏现有三个山丘的植被,新建建筑面积1610 平方米,利用原有建筑4885 平方米,绿化面积340693 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可能带来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废弃土石方、水土流失,且会对周边的交通带来一定影响。其中施工机械噪声可以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设置在敏感点相对较少的位置且通过减振、隔挡等措施可以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扬尘可采取定期洒水、场地硬化等措施;对水土流失和交通的影响可以通过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线路来降低影响。 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该地区的城市生态环境,营运期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为社会噪声、园林垃圾、生活垃圾,特别是随着游客的增加景区的环境压力将不断增大,带来一定污水及固废的排放、园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外,将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巫山县园林管理所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13983686810、huanpinghg@163.com 联系人:肖老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请在10日内与工程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巫山县园林管理所 201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