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怡和油气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油气田化学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遂宁怡和油气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油气田化学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项目”位于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演化寺工业园。公司占地面积27亩,建设年产阳离子乳化沥青5000吨,有机硅消泡剂1500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居区总体规划要求。
二、项目的综合论证
(1)产业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阳离子乳化沥青的生产以及有机硅消泡剂的分装,根据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第九类“化工类”中第21条“高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条目,为鼓励发展产业。同时,项目在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90409062601]0010号,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演化寺工业园内,项目西北面为国道G318,路对面为待拆迁居民(拆迁由安居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距离本项目约为40米;项目北面为四川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约为80米;项目东北面为机耕道,机耕道对面为一闲置的厂房,距离本项目约为10米;项目西南面为华翔玻陶公司;项目东南面为怡和油气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现在为待开发状态,土地后面为山体。从项目的外环境关系可以看出,项目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和制约因素,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
三、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对该项目地区的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的要求。
四、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成,环评系补办,经考察,项目施工期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运营期采取的污染控制可减缓措施
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经厂区废水池回收后,回用于项目阳离子乳化沥青生产线,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安居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安居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企业不进行生产。)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原料石油沥青为桶装固体,由密闭罐车运输至厂内,加入熔化池熔化后经密封管道泵送至沥青搅拌罐中。因此,沥青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项目沥青融化池和沥青搅拌池均设置为密封式,沥青融化产生的烟气通过引风机抽至沥青融化池旁边的磺化褐煤溶解池,溶于该池中。因此项目沥青融化过程的烟气不外泄,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项目燃煤锅炉烟气经燃煤锅炉自带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高空排放。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引风机、泵、搅拌机、注塑机、粉碎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从60~85dB不等。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
工程将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力求将项目运行过程中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减到最小。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影响很小。
固废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桶和沥青桶、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煤渣外售做筑路材料;废弃的塑料桶经厂区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生产塑料桶,不外排。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残渣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固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固废能得到有效治理。
五、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安居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预测结论
本工程对各废气排放源采取了技术可靠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项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各厂界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周围声学环境基本维持现状。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六、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11年5月20日前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遂宁怡和油气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25-8668196 传真:0825-866819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18981100986 联系人: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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