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珠海金峰航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珠海金峰航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于珠海市高新区金峰北路166号投资兴建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建成后日产锂离子动力电池100万安时、员工人数1200人,生产天数250天/年,每天24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设期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其次是产生的固体废物、噪声、扬尘和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工艺废气、固体废物、生活污水以及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中NMP废气、粉尘废气、电解液有机废气、焊锡废气等。NMP废气经回收冷凝系统纯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粉尘废气经单机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电解液有机废气、焊锡废气通过车间抽排风系统排出。
②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鼓风机、空压机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冷却塔和通风换气系统的送、排风机设备,将噪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正负极板废品,不合格产品,危化品包装袋,NMP废液,含电解液废纸等。拟送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存放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的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成后日产锂离子动力电池100万安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条件下,工程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于2011年5月在企业网站上进行项目的第一次公告,同时对该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公众为项目周边生活区以及个事业等单位部门,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公众支持项目建设,认为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生活水平。
本次公告主要是从环保角度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六) 建设单位:珠海恒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756-2259068
电子信箱:zx@vapex.net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峰北路166号
(七) 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号102
(八) 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
珠海金峰航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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