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汉沽港区5000吨级航道工程海洋环评公示 (第一次) 天津中心渔港海域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包含作业港区和休闲港湾区。于2007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实现“一年围海,两年造陆”计划,2010年底中心渔港作业区起步工程(5000吨级码头工程、5000吨级码头堆场工程)竣工验收,中心渔港具备了港口运营的初步条件。目前,天津港汉沽港区处于起步建设阶段,现已建成6个5000吨级泊位,为配合汉沽港区的发展,需尽快进行港区航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受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承担了天津港汉沽港区5000吨级航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报告编制组在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深入调查和收集了区域的必要资料,初步编制完成了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规划和本次环评的信息及初步性结论公示如下: 1、工程概要 本航道工程按5000吨级单向航道设计,为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取历时3小时90%保证率的潮位2.89m。本工程设计船舶在航道内的航行条件为风£7级,船舶航速£8节。航道有效宽度75m,设计底标高为-7.0m。航道轴线与东、西挡砂堤轴线距离为250m。航道总长度16.0km。航道挖泥量843万m3。本工程总投资约22506万元,施工期约为6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评价区域的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的内容,预测评价该规划对大气环境、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区域规划是否支持;(2)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3)规划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规划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规划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环评单位;(3)直接到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冠群 电话:13821321105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乔建哲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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