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的补充公告
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在《鄂尔多斯日报》上刊登了《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由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发生变化,现对本项目工程建设发生变化的部分进行补充公告:
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为: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高新科技园区(北部核心组团L5-01;L5-04地块;L6-01地块;L7-01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440000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319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7244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42448 平方米,其中住宅695448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7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000 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321734万元。
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为: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L5-01;L5-04地块;L6-01地块;L7-01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44000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319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686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59548平方米,其中住宅623464 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60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9062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92520万元。
由于本项目主要在建筑面积和投资上发生了变化,工程建设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建设工期等没有发生变化,因此,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及对策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预防措施及对策与《鄂尔多斯日报》刊登的《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中的内容相同,本次补充公告不再重复阐述。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期和营运期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后,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各项污染因子可以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充分听取您的意见,维护您的自身权益,保护您居住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特发此公告请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如果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要求和建议,请采用邮寄形式将具体意见和要求发给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也可以打电话给本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或环评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佼
联系电话:18947982999
评价单位:内蒙古新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竹园小区东区B座综合楼三层
联系人: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471-4638480,邮箱:nmmtky@vip.sina.com
单位负责人:罗春广,电话:13347105806
公示日期:至刊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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