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工程建设包括将现有顶装煤焦炉改造为捣固焦炉;装煤、出焦工序废气由目前的无组织排放改为采用装煤、出焦分别设置一套除尘系统。相关配套的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厂内设施。 评价承担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二.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工艺废气 装煤、出焦工序废气由目前的无组织排放改为采用装煤、出焦分别设置一套除尘系统。装煤、出焦除尘均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净化后污染物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现状大大降低,有利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工艺废水 废水:本工程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依托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 装煤除尘将收集的煤粉、推焦除尘系统回收的焦粉通过刮板输送机回收到贮灰仓中,加湿后用料罐车外售。 设备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 本工程主要噪声设备为通风机组、捣固机组,其噪声多在92dB(A)以上。通过类比调查及预测,该类设备噪声在通过车间隔声作用及对声源进行减震消音处理后,厂界噪声能够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要点
只要切实有效地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服务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则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得到应有的保证。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示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项目评价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1年5月10日至20日。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项目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1年5月10日至2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齐齐哈尔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电话:0452-2742570 E-mail:dgwqqhr@163.com
联系人:董工 八.公众提出反对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本评价将联系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并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个人信息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