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lexwen 于 2011-5-13 09:44 编辑
《建滔(番禺南沙)石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树脂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建滔(番禺南沙)石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树脂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总投资18239.29万元,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843 m2,建筑面积为6754 m2。主要包括环氧主装置、回收盐装置、配电控制楼、空压冷冻站、生化处理装置、装置储罐组等。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环氧树脂的生产,年产量为6万吨。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生产废水COD高,含盐量高,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建设单位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黄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小虎沥;项目工艺废气包括水蒸气、氮气、和微量的ECH、甲苯、丙酮,生产线合并排放口,经真空系统冷凝,回收至收集桶循环使用,另外微量气体经呼吸阀洗涤后通过直径200mm,26米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中。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脱硫净化处理和降氮脱销处理后,通过80 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在厂界外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废树脂将交给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建滔(番禺南沙)石化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黄工,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电话:28566666。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联系人:尹小姐,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276号珠航大楼502室,电话和传真: 020-34400414电子信箱:271223695@qq.com。 建滔(番禺南沙)石化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2011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