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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cundi 于 2011-6-1 08:17 编辑
1、http://news.cntv.cn/society/20110514/105451.shtml
血铅招标事件调查:再现血铅超标 企业被责令停产
2、http://news.cntv.cn/society/20110514/105448.shtml
血铅招标事件调查:环境评价失实 113户村民被遗忘
以上为血铅事件中央13套的播放视频。
其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共同探讨以下:
1、关于拆迁,拆迁之事应该有政府的规划文件或者政府的承诺就可以了,环评,可以引用政府的拆迁承诺,至于后续事件应该交由政府、企业和村民三方面沟通,而不应该是环评失事的问题。
2、化工部连云港设计院做这份环评的时间必须得核实,做这份环评时周边环境概况如何,是否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当时没有村民呢?该搬迁的是不是都搬迁了?并且,村民建设房子属于私用,是不用通过环评,也不用给环保局申请的,想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最终导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居民,不应该是环评的责任;
3、卫生防护距离应该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而不是厂界,新闻中这点绝对是错误的。了解化工部连云港设计院当时做环评的总平图,按总平图的坐标计算其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有害因素部门(极板生产车间)边界的距离是否可以达到500m,如果达到500m,就不存在环评违规了;
4、当然,以上核实都说明是环评的责任,那么环评肯定失实了,环评部门受到惩罚是应该的。
补:作为铅酸蓄电池厂,厂区内的宿舍只能作为员工宿舍,员工的家属不能带到工厂,前段时间做了这么一个环评,环评中也明令要求必须这样做,并且需要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员工出生产区必须将工作服脱下,洗完澡之后穿上自己的衣服才可以出去,这也是一系列的措施要求。
如果该说的,环评里面都说了,都写了,那么肯定可以使环评责任不会那么大。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环评,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不能什么项目都盲目的接,也不能相信这些媒体如此的攻击环评行业,环评是有潜规则,但是咱们做事的不能有这个潜规则,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03年环评内容 浙江海久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只高性能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由德清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立项同意〔(立项)外(2003)4号〕,并委托化工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海久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只高性能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位于新市镇工业园区,厂区东侧为农田,东南角相邻的是孟西村徐家埭居民区;南侧分别为峰润皮革公司、努特五金公司、恒泰化纤公司;西侧是河道,对面是桑地;北侧相邻德清丝之源丝绸工艺品厂和桐德公路。企业东侧孟西村徐家埭组村民居住区即将搬迁。
项目于2003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分三期实施。一期制片车间新建厂房12000m2,04年12月投产;二期总装车间和宿舍楼17000m2,05年7月开始建设,06年5月投产;三期包装车间和密电车间18400m2,06年9月开始建设,07年5月投产。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和绿化投入638.5万元。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1050万只高性能密封铅酸蓄电池,但考虑到制片车间对环境的压力,放弃第二制片车间的建设,不足部分极板外购。
03年之前就开始动工了,环评肯定也是03年之前写的,所以03年至今11年已经有8年时间了,乡村也发生了大的变化。8年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就只有那46户人家,不能说遗忘了113户!!媒体失事。 |
上市核查前环评内容,还有三份环评被环保部和媒体遗失
关于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我厅对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铅酸蓄电池和聚合物锂电池的中外合资企业。本次核查对象为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新市镇)及其子公司杭州万马高能量电池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
该公司属于首次申请上市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为“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万只18AH以上小型启动用大容量高能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万只小型启动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和“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池研发中心项目”。这三份环评均为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的(http://cache.baidu.com/c?m=9f65c ... 600729d0a9&p1=1,http://cache.baidu.com/c?m=9f65c ... de0b12a733&p1=1)目前募资项目已完成环评。
经核查,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10年4月30日-2010年5月9日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在2010年5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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