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茶砚山南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茶砚山南路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茶砚山南路北起团山路,南至长山东路(规划道路),是镇江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确定的南徐新城一条南北向城市支路。本项目规划道路全长635米,红线宽14米。茶砚山南路建设工程为城市Ⅰ级支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h,双向3车道,工程总造价为2504万元。工程总征地20亩,拆迁面积为1000m2,同步设置雨污管线、照明等市政设施。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江
联系电话:0511-88699651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2390398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监测,编制环评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 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 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环境影响;⑤ 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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