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龙双公路改建工程(东湖镇-新安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双公路改建工程(东湖镇-新安镇)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长春市莲花山龙双公路(东湖镇-新安镇),线路起点东湖镇,终点为新安镇。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龙双公路改建工程(东湖镇-新安镇),线路起点东湖镇,终点为新安镇,路线长22.88km,路基宽度50m,双向8车道,断面布置为5m(人行道)+15m(车行道)+10m(中央分隔带)+15m(车行道)+5m(人行道),中桥2座,总长154m;小桥4座,总长92m;涵洞共30道。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118035.12万元,拟向银行申请贷款82600万元(约占建设投资的70%),贷款利率为6.60%,借款偿还期为15年。自筹35435.12万元(约占建设投资的30%)。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施工期TSP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工程所采用的沥青混凝土不在施工临时占地内拌和,并且是施工场地周围500m无居民,占地类型为荒地,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多为附近村屯村民,工地不设食堂,浴池等,工人回家用餐。施工现场设室外旱厕,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同粪便一并定期清掏,用于积肥。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
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夜间施工时影响更为严重。但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
(5)水土流失
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壤扰动后,可能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的影响等。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完全利用原有的道路进行建设,水土流失量相对较小。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可有效的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2)噪声
加强行车管理和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可降低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9日,公示期为10d。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振远
电 话:13514470264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贾春明
电 话:0431—85359300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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