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贝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调查的公示
(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四川贝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进行网上公示,使该区域开发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贝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广汉市广东路二段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产50万件橡胶圈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后可能产生的污染物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废水及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运行后项目主要污染物因素有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气体;噪声为设备运转噪声;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废橡胶边角料和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的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包括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简单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设置集水池、沉淀池,使施工泥浆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排入雨水系统。
2)施工期的扬尘
施工期必然产生扬尘,包括施工挖方、填方产生的扬尘、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实行有效的管理及防尘措施,将扬尘降低到最小。
3)施工期噪声
本工程的施工期将主要使用运输车辆,建材的运输及装卸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噪声。工程施工尽可能地安排在白天进行,以减少噪声扰民的程度,应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将会产生大量的淤泥、渣土、地表开挖的剩余泥土、施工余废物料和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应及时回填或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 废气
项目橡胶成型硫化过程中会有少量硫化气体,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气体。经计算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气体产生量约7.5kg/h,项目在硫化设备上方安置一个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至15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规定限值10kg/h。气体经收集后至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⑵废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管网进三星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最终排入鸭子河,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⑶ 噪声
生产过程中,平板硫化机会产生一定的设备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减震吸声及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源强可大大降低。噪声值低于60dB(A),项目厂界噪声均能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
⑷ 固废
本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橡胶边角料和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在修剪和修边工艺中产生的废橡胶边角料由车间职工每天收集,暂存于库房内,交有废品回收站回收再利用;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0.09t/a,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垃圾处理厂。
因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建设项目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发展政策,项目选址符合金堂县的总体规划。评价得出本项目采取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并保证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工程实施后不会对地表水、声学、大气、固废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环评认为: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四川贝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四川贝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汉市广东路二段
联系人:丁总 TEL:13881002000
环评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邮编:610000
联系人:吴工 TEL:87011160 FAX:870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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