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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及环评机构处罚决定,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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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1]56号


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105/t20110519_210865.htm

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绿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5/t20110520_210974.htm
发表于 2011-5-2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务扩张,随意借证的下场~~~~~不过,多花点钱,借壳重新申请资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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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个人没有任何处罚 就没得大问题  公司的环评工程师换个单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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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环评不好干啊,两头头为难,我估计不到万不得已,没人愿意伪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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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相当严重,应引起所有的环评单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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