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一下重庆的作法: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07年10月25日受理了重庆市金马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南岸区新田湾CNG加气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南岸区新田湾C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地点 南岸区新田湾
公示时间 2007.10.26 联系人 张目
联系电话 89181941 传真 89181940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沙坪坝监测站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田湾CNG加气站项目位于南岸经开区新田湾,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工程于2006年7月开工建设,2007年1月投入试运行。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加气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加气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
(三)厂界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分别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四)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脱硫剂和废油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一)加气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加气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
(三)厂界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分别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四、 问题及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941
传 真:89181940
电子邮件: cqhbjgc@126.com
联系人: 张目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07 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