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环评报告互助版规则
环评报告互助版规则
一:求助规则
1.求助数量:每月不超过10篇,每日限发1帖
2.求助帖一律发在[求助]类别
3.求助内容编辑:可以补充内容或修改格式,但不得删除应助成功帖
4.应助成功:24小时内修改标题,将[求助]改为[应助成功]
5.申请悬赏应助:对于超过24小时的帖子,无人应助,可以申请悬赏应助
二:求助格式
标题:【求助】 改扩建甲醇项目环评
行业类别:化工石化医药类
项目名称: 甲醇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求助者email: eiafans@163.com
注:求助格式应严格按上面的要求逐项填写,行业类别可在环评工程师登记类别里查找。如确实按上述格式填写有困难,应在相应位置逐条说明。
三:违规求助
1.求助数量超过1帖/天,10篇/月
2.同一篇报告或同一帖重复求助
3.删除应助成功帖
4.应助成功后24小时内没有修改标题
5.直接发在[悬赏求助]里
6.求助格式不完整
四:违规求助处罚
1.12月12日起,违规求助,予以警告,不听劝告者一律扣除10~20金钱!
2.对于处罚有意见者,可以申述,理由正当者可以考虑返还威望
五:应助奖励
实施应助认领制度
① 求助者发出求助贴后,应助者可以先跟帖提出认领应助的报告,然后需在15分钟之内完成应助;
② 多人同时认领的,按先跟贴者为第一认领人(按编辑帖子时间计算);
③ 每帖每位一次只能认领1篇,若认领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的,其他战友可继续认领该篇报告,先前认领者即失去继续应助的资格,即使完成应助也不能加分。若认领者在规定时间后才完成应助,期间并没有其他战友认领,应助仍然有效。若求助者求助多个报告,在第一个战友认领5分钟后无人认领,第一个认领者可继续认领其他报告;
④ 求助者求助贴发出30分钟后无人认领的,一名应助者可一次性认领所有求助报告。
⑤没有认领即应助者,视为无效应助;
⑥ 建议应助者上传至自己申请的空间传输给求助者;
加分原则
求助者跟帖或修改标题说明收到文献后即为应助成功。
(1)应助成功者加金钱15!
六:在求助版累计得分超过100威望,视为贵宾
贵宾求助:不限数量限制,[普通求助]视为[悬赏求助]
贵宾应助:双倍计分
注意:对于马甲求助和应助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扣分处理,具体待定。
本规则自2006年12月12日00:0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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