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世纪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龙门水城•幽兰小镇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我单位承接《彭州世纪嘉华投资有限公司龙门水城•幽兰小镇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龙门水城•幽兰小镇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彭州世纪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彭州市龙门山镇
项目投资:50000万元;
建设周期: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施工期为24个月
主要内容:本项目净用地面积192.38亩(合128253.4m2),规划总建筑面积153500m2。规划开发建设:
1、度假洋房:度假洋房34栋(6栋2F,16栋5F,12栋4F),建筑面积74850m2。能够满足1500户旅客的长期度假需求。
2、温泉度假酒店:一家温泉度假酒店,建筑面积20000m2。酒店主楼分别由1栋4F,2栋6F,2栋8F楼宇组成;酒店付楼由3栋6F楼宇组成。
A. 500人多功能会议大厅、商务洽谈室、小型会议室等;
B. 设置宴会大厅、西餐厅、咖啡厅等,共计餐位600个,厨房每日供应1800人次的早、中、晚餐饮需求;
C.一个露天温泉洗浴池及20个温泉洗浴包间,每天接纳200人进行温泉洗浴;温泉洗浴配套3台6t热水燃气锅炉;
D. 客房300间,床位580个;
E.洗衣房一间。洗衣房安装全自动工业洗衣机2台,工业干衣机2台,熨平机2台,全自动蒸汽加热干洗机1台。
3、酒店式度假公寓:酒店式度假公寓5栋,建筑面积38650m2,主要为4F(局部3F)。布置了:客房500间,有950个床位。
4、度假商业:度假商业7栋,建筑面积20000m2。5栋3F,1栋3F(局部2F)、1栋2F(局部1F及3F)。
此外,项目配套建设有景观广场、水景步行街道、景观停车场等。
水景步行街道即在项目商业街道人工修建水渠,从湔江引水从水景步行街流过,在项目南面设水景步行街排水口将水再汇入湔江。
项目设有2台备用发电机,不设中央空调及分体式空调。
项目除温泉度假酒店自营外,其余的度假洋房及酒店式度假公寓均采用时权酒店的方式。时权酒店就是所谓的“分时度假”,是指消费者或个人投资者买断该酒店在每年某一特定时间里的若干年使用权。
项目用地为旅游产业用地,不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段的重要地带。项目所在地区交通配套较完善,周边分布了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白水河自然保护区、九峰山旅游风景区等,旅游资源丰富,发生地址灾害的危险性小,危险程度小。
项目已取得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5101261110412000033);彭州市国土和资源局出具了《关于龙门水城幽兰小镇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彭国土资预[2011]28号),意见指出: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禁止或限制供地目录,其用地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用地总规模控制192.38亩;彭州市规划局出具了项目选址红线图。
2、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污染:项目施工期在土方开挖和车辆运输过程将产生扬尘;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建设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素质,提倡文明施工,湿法作业。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防起尘的措施,挖出的弃土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土飞扬的措施;工地周围围墙或防护板围护,减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设施工平面,施工现场相对固定噪声源远离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施工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高噪作业前及连续施工时向周边居民及时公告施工时间,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外运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温泉洗浴废水、生活污水等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湔江。水景用水引自湔江,项目水景主要是形成一条水景步行街。湔江水引上来后,在水景步行街流动一圈即汇至湔江,项目在水景用水的排水口设置一格栅过滤流水带来的生活垃圾即可。项目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生活及商业垃圾实行袋装化,并集中收入项目垃圾收集点,再由城市垃圾清运管理部门每天统一清运,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厨房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收集餐厨垃圾、潲水、地沟油;并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预处理池污泥产生量约由市政环卫队定期清淘,外运至污泥填埋场妥善处置。
由于本项目所占区域较广,产噪设备的分布较分散,且产噪设备均布置在专用设备用房,在经过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不会对项目及项目周围人群产生不利的噪声影响。
温泉酒店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到集中烟道,在厨房楼顶排放入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较低,且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染源,且均利用清洁能源,对大气影响甚微。
4、环评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彭州市龙门山镇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在有效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本建设项目在彭州市龙门山镇划定红线范围内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群众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
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电话反馈意见;
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 朱莉娜
电话: 028-87057760
电子邮件:zlnwings@126.com
地址: 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邮编: 610072
8、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州世纪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
联 系 人:13908042650
通信地址:彭州市龙门山镇龙门水城•幽兰小镇项目组。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