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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陆路物流港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江西莱德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德安陆路物流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德安陆路物流港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德安县工业园桂田大道以南,105国道以东,导托河以北,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以西,总占地面积94267.8m2,总建筑面积113121.36m2,总投资96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依托长江水运、京九铁路、福银高速,集汽车销售、汽车修理、汽车美容、物流星系、货运仓储配送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物流港。本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于2011年6月完工。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货物综合信息区、汽车销售服务区、摩托销售服务区、物流仓储作业区、商住市场贸易区、餐饮娱乐宾招区、以及站内道路及绿化、停车场等。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
建设单位:江西莱德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德安县工业园桂田大道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子安路77号2单元701室
4、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施工期遗留问题分析;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公示日期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还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2011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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