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洁星工业废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电解铝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电解铝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投资: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眉山铝硅产业园区内)。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炭渣回收生产线、1条废阴极回收生产线以及附属设施,建成后的生产规模为年处理1500吨炭渣和年处理44000吨废阴极,生产的产品再生氟化盐及人造石墨全部外售给眉山铝硅产业园区电解铝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后,工程对大气影响不明显,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仍将保持在二级标准质量内。 (2)对水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工程无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环境的贡献值不大,区域声学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4)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对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烟粉尘: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除尘后达标排放。 (2)废水:工艺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3)声环境: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消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 (4)工业固废:工业全部以外售、回收利用等方式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与当地规划相容;采用的主要工艺设备先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信息索取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厂址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28-68221603;传真:028-68224589 电子邮件:cjpingmail@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二十号 联系人: 陈建平 2011年3月12日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