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顺弘建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抛光砖项目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临沂市顺弘建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主要进行抛光砖的生产。项目总投资2921万元,占地面积18648m2,项目厂址位于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前官战湖村西南100米。临沂市顺弘建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抛光砖项目是在现有的一号生产线(生产能力:年产200万平方米抛光砖)的基础上进行的扩建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临沂市和罗庄区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将罗庄区打造成建筑陶瓷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符合临沂市和罗庄区发展建陶产业、形成建陶产业集群的规划。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利用罗庄区已经形成的建陶产业优势,进一步促进罗庄区建陶业的发展。项目的建设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产业政策符合行分析 项目属于“C3132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类的新建项目。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十二、建材——4、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6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类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 项目已于2011年3月投入生产,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已消失。 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是来自抛光砖生产线中煤气生产、制粉料、制砖坯和烧成四大主要工序,产生的主要污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1)废气:①喷雾造粒废气经除尘脱硫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要求;②辊道窑烧成废气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颗粒物、SO2、NO2、氟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要求;③压制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捕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④电捕焦油器和电捕轻油器基本上可以去除煤气中的绝大部分焦油和轻油,去除率可以达到99%以上,在风冷器前加一道旋风除尘装置,可以有效去除煤气中的粉尘;⑤在原料堆场修建遮挡棚或者加盖遮挡物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⑥废瓷砖粉碎过程须在室内进行,避免无组织扬尘排放,影响周围环境。 (2)废水:①主要为抛光废水、降雨淋溶水、设备冲洗废水及煤气站煤气洗涤废水;②项目抛光废水、降雨淋溶水和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大,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该废水进入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多级过滤沉淀、部分回用的处理技术,不外排废水;③项目煤气站煤气洗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氰化物等,该废水可循环利用,一个星期更换一次用水,建设单位将这部分废水集中收集后,运至水煤浆车间用于生产水煤浆,不外排。综上,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不外排,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设备,经采取基础减震、消音等控制措施后,噪声级显著降低。厂区应合理布局,在厂区总图布置中尽可能将噪声源布置远离厂界,并避开敏感点,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①煤气站产生的煤焦油集中收集于贮存池中,外售处理。煤气站炉渣定期堆存,外售用作建材生产;②污水站产生的泥渣、除尘器捕集的粉尘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瓷砖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③项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入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理。综上,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实际外排量为零,对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四、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除尘、脱硫、除氟。 (2)废水:项目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其中清洁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抑尘与绿化,餐饮废水用于附近村庄家畜饲养,厕所粪污经地埋式厌氧处理后施于农田。 (3)声环境:减震、消音、隔音、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理办法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六、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向评价单位索取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rzhjbh@163.com或致电137063332650。 2、公众对项目有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或。 3、公告期限2011年05月27日至2011年05月31日。 4、联系人 评价单位:
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郑伟 建设单位:
临沂市顺弘建陶有限公司
赵广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