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东南部,规划的长春净月生态科技商务园区内,东至新城大街,西至十五街,北至乙十四路,南至银杏路,占地面积35.10 ha,建筑面积123.2897万m2,共建设93栋地上及地下住宅、共建建筑。本项目总投资45亿元。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境风险分析与评价;⑻公众参与评价;⑼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分析;⑽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⑾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⑿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分析;⒀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和项目征地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建设单位:长春万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虹延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振新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电话:00431–85098098
邮 箱:esi@nenu.edu.cn
长春万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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