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东漖村城中村改造第一期复建房(东和花苑)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漖村城中村改造第一期复建房(东和花苑)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建设内容:拟建设商住小区,配套公建。建设8幢住宅楼,其中3幢28层(另设地下室3层)及1幢18层、1幢23层、1幢20层、2幢29层(另设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1493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99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452平方米,配套公建预留电房建筑面积56平方米。绿地总面积达12518平方米,绿地率达到40.2%。本项目住宅规划户数共为838户。 项目总投资:4亿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另外包括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弃土石方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住户、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设施服务噪声、娱乐活动噪声以及生活垃圾等。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废物等,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室外防渗旱厕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2)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建设项目洗手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合,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小区排污出口汇入市政排污管网,再排入西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由内置烟管引至天面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烟管引至大楼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安装隔音玻璃、设备进行减震、隔声、消声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以西、浣花中路以南、浣南街以东(南埠片区)。符合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规划,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可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简本方式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网站: http://222.200.136.143/hjpj/ (2)索取补充资料方式 可向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或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索取 (3)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刊登《东漖村城中村改造第一期复建房(东和花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在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区等处张贴公告。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933号
联 系 人:杜志伟
联系电话:13602880623 评价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 系 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13711117584
传
真:020-39310213
E-mail:517123069@qq.com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华南师范大学 201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