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京唐港区东南防波堤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唐山港京唐港区东南防波堤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唐山市乐亭县辖境的唐山港京唐港区内。工程主要包括东侧防波堤和南侧防波堤,其中东侧防波堤顺接已建的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矿石及原辅料泊位档砂堤工程东侧堤,南侧防波堤西接已建的京唐港区东挡砂堤,防波堤总体上呈L型。工程两条防波堤与西侧已建的京唐港区东挡砂堤以及北侧已建的京唐港首钢码头挡砂堤工程形成封闭围区,围区总面积约为10.6km2。本工程防波堤总长度为9431m,其中南侧防波堤长7781m,东侧防波堤长1650m。防波堤及隔堤筑堤用砂量总计约296万m3(考虑流失量)。工程总投资67168.53万元。施工总工期安排为18个月,有效工期16个月。 2、建设单位: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辉 电话:0315-2916225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管祥 电话:022-59812345-322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提出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