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凤凰印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江西省农业科学科学研究所完成了《南昌凤凰洲一品·上上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昌市凤凰洲片区,丰和北大道以西,凤凰北大道以东,锦江路以南、凤凰三路以北地块,项目总投资58750万元。项目用地共分四幅地块A04、A10、A13和A15,总占地面积108449.18m2,其中住宅地块用地面积为70123.88m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地块用地面积为38325.30m2,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居住区及商业区的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17491m2,住宅区(地块A04)由6栋30层左右的高层住宅(1~6号楼)、4栋11层小高层住宅楼(7~10号楼)以及沿凤凰四路及东侧规划路的3层商业店铺,总居住户数为1186户,并设有地下停车场,容积率为2.2,绿化率为40%。商业区(地块A10、A13)拟建7栋建筑,1号楼和7号楼位于A10地块,为商业和办公综合体,下部裙房为3层集中商业、上部18层为办公楼,7号楼为集中商业共三层;2~6号楼均位于A13地块,其中3号楼为7层纯商业楼,其余2、4、5、6号楼均为三层纯商业;两地块内设有地下停车库,容积率为1.8,绿化率为30%。A15地块设为露天社会停车场,可为周边商业住宅区服务。
二、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该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①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建建筑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NH3-N等。
②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油烟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③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如水泵、电梯电动机、通排风机等。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成分较简单。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采用管道就近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污水集中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经红谷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赣江西河。
2、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噪。
3、废气: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经行处理,设置专用暗烟道排放油烟,地下停车场采用抽风机抽风,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经压缩转运至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5、生态:采取相应措施防治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实施大面积的绿化。
根据我单位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项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环境的可承受范围之内。工程的实施将会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如果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6月17日。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