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龙源二期49.5兆瓦风电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拟装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装轮毂高度80m。采用35kV电缆线路统一接入至已建的一期风电场升压站,经110kV主变压器升压后送入220kV港西变电站。
拟建风场位于天津市大港西南,场区以津岐路为界分成东西两个区域,东部区域布置8台风机,区域内为沿海滩涂,(东部区域8台风机全部涉及用海)东西向单排布置,长约5km。西部区域位于一期电场西侧的北排河和捷地减河堤岸上,东西向在9km的范围内布置了两排共25台风。
根据风场测风塔的风速、风向资料,利用WAsP软件,计算33台风电机组理论年发电量为15041.9万kW•h,综合考虑各种折减因素因素,本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10677.3万kW•h,综合折减系数为73.57%,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157h,容量系数0.246。
本工程共安装33台风力发电组,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49888万元。
2、 建设单位:天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晓光 电话:022-63223493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騄
电话: 59812345-322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201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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