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村白沙股分合作经济社拟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建设大道地段投资建设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主要为南海区提供商业服务设施,包括餐饮,商业,超市,休闲,电影院和KTV等。 (1)建设内容:本项目由A,a,b栋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010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4090.34平方米,容积率为1.24,建筑密度为29.43%。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生活污水,日常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和垃圾收集点冲洗废水,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发电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生活垃圾等。 (3)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盐步污水厂进行综合处理;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及加强项目内部绿化种植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设备噪声经消声、减振、隔声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建设单位应落实相关环保处理措施,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负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搞好防范和预防措施,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5)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评价单位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其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村白沙股分合作经济社 意见反馈可以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 评价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话/传真: 13425821475 电子邮箱:olcy@21cn.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欢迎对此项目关注的公众来电、信访、传真咨询等方式。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2011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