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湘东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吉林湘东制药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化工学院、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了《吉林湘东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湘东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九台经济开发区,该项目总投资为14003.58万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5303m2。厂区东侧为丙五路,隔路为柴油机厂;东南侧为钢结构厂,西南侧为三盛村居民(约6户);西侧为丙四路,隔路为空地;北侧为兴北大路。生产规模为年产胃康灵颗粒1000万袋,肺宁片2亿片,头孢羟氨苄胶囊5000万粒,阿莫西林胶囊1.5亿片。 2、工程简介 (1)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库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35112.65m2。 (2)工程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303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烟气及工艺废气。 ①锅炉烟气 本项目拟安装2台4t/h燃煤锅炉用于供给生产用汽,年燃煤量为3400t/a,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等。烟尘产生浓度为2000mg/m3;SO2产生浓度为500mg/m3,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为100mg/m3;SO2排放浓度为300mg/m3,均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经40m高烟囱(内径1.0m)排入大气。 ②工艺粉尘 本项目药品的生产过程中,原料药粉碎、筛分和制粒过程产生一定量的药粉尘,拟采取在产生粉尘的设备处安装局部集气罩,负压收集粉尘颗粒物废气的方式,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进入设备旁边的布袋除尘器就地捕集,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95%,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为<3.5kg/h,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120 mg/m3,3.5 kg/h)。。 ③中药异味 在中药药剂提取工序中,产生的水蒸汽夹带有中药气味,是中药制剂厂最主要的中药异味产生源。此外中药渣暂存地点也存在一定的中药异味散发。拟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粉碎机、压片机、干燥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建议首先选购低噪音设备,设隔离操作间,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并在厂内及厂界处绿化,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产后所产生的废水,本项目废水分较高浓度废水和清净下水,较高浓度废水主要来自于前处理、提取、冲洗设备、地面废水及生活污水,清净下水主要为制水工序反冲洗排水、锅炉排水及纯水洗瓶废水。类比同行业废水产生情况可知,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及NH3-N等。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内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H/O污水处理工艺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后排入雾开河。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本项目废水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可排入污水厂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最终汇入雾开河。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废物主要有前处理产生的杂质、提取工艺产生的药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杂质、废药渣、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式主要采用广告张贴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1年5月10日至6月10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众告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已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湘东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 人:刘东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 邮
编:130021 Email:jpetd@vip.sina.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