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鸿祥实业有限公司废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简本)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四环鸿祥实业有限公司废油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移地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沈路1043公里处。厂区西临长沈路,东侧为在建厂房,南侧为闲置酒店,北侧为物流公司。厂区四周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是在原有年产300吨再生机械油的基础上,进行移地扩建,年产再生机械油2000吨以及包装桶20000只。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废油再生利用移地扩建项目,其选址位于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沈路1043公里处。本项目建成后,厂区2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地处环境非敏感区;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类项目,符合《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原则,由于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可使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影响很小,在环境质量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建成后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公众参与认同性良好。从环境保护角度和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本项目可行,选址合理。 (三)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一汽四环鸿祥实业有限公司废油再生利用项目 联系人:王亚东 电话:
13009113618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 :田卫 E-mail:tw5542268@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