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蓝光遂宁香江国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环评主要评价结论 1、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为遂宁经济开发区东北方向。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51090011052501】0023号文件形式对本项目立项进行了批复,同意本项目立项。 本项目选址和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且项目用地属于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符合遂宁市总体规划要求。外环境关系较单纯。 2、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扬尘污染,只要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程度减少到最小,并且影响时间只是施工期间。 项目营运期内:居住居民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饮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发电机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排风系统送至小区地面排风口处排放,废气产生量较小。 综上,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改变评价区内大气环境现有质量级别与功能。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人清运,用于农田灌溉。 项目运营期污水排放量约为807.95m3/d。拟引入餐饮场所的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沉渣处理,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主要是小区居民、商场和办公区的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小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涪江。 (3)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可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项目运营期对小区居民活动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部门需加强管理,控制居民活动时间和场所,限制进入小区车辆的数量及行驶速度,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项目边界噪声达标,防止出现噪声扰民事件。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实处,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生态景观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项目实施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景观控制要求,具有较好的景观相容性。 3、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评价对遂宁香江国际建设项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 与评价,对项目建设前、建设过程中及建成营运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预 测分析了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 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香江国际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可联系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相关 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 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遂宁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18909079729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3980744779 e-mail:4652151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