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leandcnan 于 2012-2-23 16:28 编辑
台山市国际交通器材配件有限公司扩建生产50万个轮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对台山市国际交通器材配件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个轮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国际交通器材配件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个轮毂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9894.3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台山市国际交通器材配件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西湖工业区兴业路9号 电话:0750-5588106 联系人:谭艳明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 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0000420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附近的西湖村、西湖工业区管委会、莲江里、琼秀里、台山市城区等地张贴公告,并在环评爱好者网(http://www.eiafans.com)进行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10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台山市国际交通器材配件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