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0万元人民币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产品产量将达到牙膏11万吨,牙刷2.2亿支,漱口水2.5万吨。
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金昌路22号。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扩建在原有厂房预留空位进行设备扩建,本环评对施工期不做评价。
(2)运营期
(1)废气
投料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经过除尘效率不低于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注塑及印刷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经火星单吸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排入厂内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十六顷排灌渠。本项目水质简单,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工作噪声,通过减震垫、厂房隔音后,噪声可以在厂界处达标,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间对区域声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注塑工序产生的抗液压油、废水处理污泥、提取物残渣、布袋除尘粉尘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回收统一送指定地点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抗液压油、提取物残渣及污泥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布袋除尘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2011年6月14日至6月23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 话:8855133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地 址:株洲市纺织路27号
联 系 人:任建新
电 话:13702362222
电子信箱:1657849447@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