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已基本完成锦江新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锦江新城建设项目 环评承接单位: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 书 编 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 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恩平市锦江新城南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4163.15m2,总建筑面积1110069.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1191.66m2,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为48487.61m2,公寓A地块9485m2,住宅B.C地块642829.05m2,商业B.C地块37600m2,办公楼D地块20000m2,商业D地块93909.06m2,公寓D地块55790.94m2,酒店配套用房4700m2,其他配套设施8730m2(其中含邮政支局、储蓄所、幼儿园、文化活动站、卫生站、警务室、委员会、公厕、垃圾房、配电房等),电梯机房4410m2,架空层5250m2;地下建筑面积178878m2。共有住宅单元户5560户,容积率为2.84,绿地率为30%,建筑密度为31.32%。 二、环境影响概述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两个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 主要污染源: 施工期: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②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废气;③施工机械设备噪声;④建筑余泥、渣土等建筑垃圾。 营运期:①居民日常生活污水、酒店厨房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幼儿园厨房餐饮废水、卫生站医疗废水;②幼儿园厨房油烟、住宅厨房燃气废气和油烟、酒店厨房油烟、机动车尾气、垃圾站及公厕臭气等;③水泵、通排风设备和机动车噪声;④日常生活垃圾、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垃圾等。 三、主要环保对策 施工期: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移动式厕所,施工含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②施工扬尘通过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建筑外墙设置防尘网,施工场地四周设备围墙,对施工场地和路面定期洒水等措施;③禁止使用锤击式打桩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④做好施工余泥、渣土的处置,禁止随意乱堆、乱倒等。 营运期: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酒店厨房和幼儿园厨房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合其它生活污水经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②酒店厨房和幼儿园餐饮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③住宅厨房燃气废气和油烟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排至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④机动车尾气抽排至室外排放;⑤垃圾站臭气通过合理选址、加强管理,对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喷洒除臭剂、安装除臭装置、周边绿化等措施;⑥水泵、通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设备专用机房隔声、减振、自然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⑦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卫生填埋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江门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锦江新城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缓解南区居民住房的紧张,对繁荣地产业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若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公众意见征询时间:2011年5月27日到2011年6月13日内。如需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征询意见期间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锦江新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业专家。 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环评编制的技术问题;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康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恩平市恩城锦江新城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7228888 E-mail: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25418731 E-mail:
建设单位:广东康盛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