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60万Nm3/d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60万Nm3/d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告书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评价结论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60万Nm3/d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存项目是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山东济宁高新区第八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62244m2,日生产60万Nm3/d液化天然气,分两期建设,一期30万Nm3/d,二期30万Nm3/d。气源由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济宁支线济宁分输站开口供气,年供应1亿方气源指标已由中国石油华北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下达。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6613.38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材料注意遮盖,及时清扫路面、洒水降尘措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得到控制。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废气、放空火炬烟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2、水环境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来自浇水泥工段,其冲水量与天气状况有极大的关系,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因子为SS。 运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来源于工业企业生活排水和未预见水的排水,该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本生产车间开始启动后,平整土地、修筑道路、建筑施工等作业中产生的噪声,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主要有自动装卸机、铲土机、混凝土泵、移动式吊车、起重机、打桩机等,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噪声污染。为防止噪声扰民,严禁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如下:制冷剂压缩机、各种泵强声源,可达85~90dB(A)。建议首先选购低噪音设备,设隔离操作间,并在厂内及厂界处绿化,噪声值可降低到60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使噪声对人及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指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少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将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其量较难计算。办公及生活设施装修垃圾,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清运工作。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以及每年更换的废活性炭分子筛和吸附剂。生活垃圾、微量活性炭粉尘及污泥可由地方环保部门统一处理;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影响 施工期由于土地植被被破坏,土地翻动,可能造成短期内的水土流失现象。施工过程中表层土壤翻动会对该区域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通过分析水土流失面积分布较广,工程影响面积大,水土流失呈线性、面性分布,在短期内,土壤流失增加明显,具有分散性、短期性及不均衡性,但随着工程的竣工投产和土地固化,水土流失现象将逐渐消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以燃气导热油炉和放空火炬为污染源强,对其烟气中的烟尘、NO2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估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Max(Pi)=0.0112%,小于10%,最大落地浓度落地距离为315m。厂区350m范围内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最近敏感点距离东侧厂界为650m,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水混合,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同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 泵房、压缩机房采用吸声墙体及隔声门窗,进气口设消声器,泵类等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头;放空火炬出口要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采用低噪声设备;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低音喇叭,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加强绿化工作,可有效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以及每年更换的废分子筛和吸附剂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和微量粉尘、污泥可由地方环保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吸附剂、废活性炭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风险度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泄漏事故可能造成周围一定程度的非甲烷总烃超标,给泄漏点附近的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事故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产生CO 在全年平均风速(U=1.9m/s)5min条件下, B类稳定度未超过LC50(2069mg/m3),D、E类均超过LC50限值;但在不同范围内均存在超过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30mg/m3)限值,其中在D类稳定度情况下,超过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限值范围最大,为583.0m;天然气泄漏后(100%管径破损)在泄漏口遇火源形成喷射火时造成人员1度烧伤以上伤害的对应距离为25.9m;考虑单个子罐爆炸半径范围内带动另一个储罐同时爆炸的极端不利情况,其最大伤害半径为29.18m,在58.36m范围内可造成人体1%耳膜破裂、1%被抛射严重砸伤。最近居民集中区均位于爆炸范围之外,从保护周围居民点的环境和安全出发,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结合厂区平面布置,满足安全防火距离要求。 五、清洁生产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品采用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工艺成熟可靠,配置国内外先进处理设备。本项目从生产工艺和排污减量化、节能降耗方面分析,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六、选址合理性分析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为济宁市工业用地,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第八工业园区内。工业园属于王因镇管辖地域面积56平方公里,该区域西南方向距离济宁市区11.5km,距离北侧日东高速4.5km。高新区第八工业园区,主要发展天然气化工,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且本项目厂界35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根据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及风险事故预测与评价结果,防护距离设为100m,本项目选址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因此综合以上考虑,本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在可以接受范围之内,选址合理。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 单位名称:济宁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蕊 联系电话:010-84885316 通讯地址:山东济宁高新区王因镇昆仑山路 9号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至7月4日。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