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珠光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丰台区长辛店新区(生活区)二期9-4、10-1地块居住项目”,现已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将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新区(生活区)二期9-4、10-1地块居住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太子峪村南、太子峪路东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2156.7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7264.85m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约84891.85m2。建设用地分为9-4地块和10-1地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7164.1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154.04m2,地下建筑面积43010.1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限价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公共配套用房、车库、人防、商业配套等内容。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88169万元;拟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要点概述
1、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污染:
施工期粉尘主要来自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废水、材料冲洗和混凝土养护产生大量冲洗水。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装修过程。施工中动用多种施工机械,特别是混凝土搅拌浇筑,砂石、建材运输等,施工周期较长,产生噪声较高。建设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2、本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
建成后废水包括住宅生活污水、道路冲洗废水等。废气主要来源于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以及地下汽车库废气。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污水——中水处理设施、燃气锅炉房及地下车库的排风风机等公建设备噪声、车辆行驶噪声以及人群活动噪声等。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素质,提倡文明施工。
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防起尘的措施,挖出的土壤等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土飞扬的措施;工地周围围墙或防护板围护,减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昼间时段,如需夜间施工,须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如搅拌机(车)、临时加工车间、建筑料场等相对集中,并尽可能布置于远离周边声敏感点处。
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造若干简易沉淀池,含沙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废水经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建筑废物、弃土可用于低洼工地的填方,不必外运即可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室外雨水经管道汇集后排入蟒牛河。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部分出水进一步经自建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厕和绿化,其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后排入蟒牛河。待区域规划污水处理厂投运后,本项目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锅炉房采用天然气,锅炉烟气引至高处排放;地下车库定时机械通风。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建设后绿化率不低于30%。
环评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建成后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选址合理;环保技术措施可行、经济合理,处理后污染物可以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1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向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1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看法;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环境影响和措施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和提出反馈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珠光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杨
联系电话:13701058348 电子信箱:174018822@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10层 邮政编码:100022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艳芳
联系电话:010-88395770-865 电子信箱:xgh@xgh.cn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2-12层 邮政编码:100044
九、公众提出反对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评价单位将联系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并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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