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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苏州沧浪新城苏地2010-B-39号地块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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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州新友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10-B-39号地块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新友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10-B-39号地块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新友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友新高架以西,新郭港以南;

项目投资:11亿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4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计容面积8191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8081平方米,绿化率40%,地下停车位386个,地面停车位15个。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1
、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建设期: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扬尘、噪声和污水,其中以噪声污染和水污染较为严重。

运营期:该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是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生活垃圾、噪声等。
2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时间有限,影响范围以局部污染为主,因此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大部回填,少部分剩土运给沧浪区其他需要土方的工地。施工期的生活废水直接接入污水管网排到福星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
污水:项目营运期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京杭大运河。污水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水体,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环境空气:本项目的机动车尾气通过强制的通排风系统,再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进入小区的数量及行驶路线,尽量减少机动车启动频率及怠速行驶,小区内的机动车尾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小;燃气废气因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亦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学环境:对地下室的设备运转噪声,物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对小区居民活动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部门需加强管理,限制进入小区车辆的数量及行驶速度,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项目边界噪声达标,防止出现噪声扰民事件。
固体废弃物:住户及商户生活垃圾的收集由物管公司清洁人员收集后再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苏州新友置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15050184666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

联系人: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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