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码头工程
◆项目概要:天津港现有北疆港区、南疆港区、海河下游港区、东疆港区、临港工业港区。南疆港区位于海河口大沽沙航道北侧,天津港航道南侧,是以承担煤炭、铁矿石、石油、液体化工等大宗散货中转运输为主,具有临海工业及大宗散货物流服务和海洋石油基地、支持系统码头等功能的专业化散货港区天津港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主要承担为停靠天津港的中外船舶提供燃料油和淡水服务。天津港现有供油和供水泊位7个(北疆港区1~7段,天津港现有唯一船舶供油供水基地—北疆燃油供应基地。),均为千吨级,岸线总长621米。其中6-7段为5000吨油轮装卸泊位,可靠泊1万吨油轮作业。
近几年,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燃油供应市场保持着稳步的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29.4%,高于天津港吞吐量的平均增长率。2009年公司供油量约为120万吨,对现有泊位利用接近极限,预测至2015年供油量将达到200~300万吨。为满足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供油量不断增长的需要,应及时、尽快启动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码头工程。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码头工程是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的配套设施。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位于南疆港区南侧西部,陆域面积约14.3万m2,建设库区总罐容35万m3,另预留罐容17万m3,年周转量380万吨,远期实施预留罐容后,年周转量可达450万吨。
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码头工程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南侧岸线西部、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对应岸线中部,西侧为水利部海河委员会排泥场,东侧为在建中化石化码头及库区工程,隔大沽沙航道与临港工业区北部岸线相对。根据《天津港南疆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疆港区南侧西部为液体散货储罐区。本工程新建码头位于南疆港区南侧规划液体散货储罐区最西端,码头前沿线位置与《天津港南疆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岸线一致,与海河口北治导线重合,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码头工程新建5000吨级泊位1个,作为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现有加油船津油1、津油2、津油3、津油5和津油6工作码头使用,输送货类为180#和380#燃料油。为满足加油船组合靠泊需要,码头长度为260m,按满足津油3和津油5同时靠泊要求确定。现阶段码头前沿和港池疏浚水深按已有最大吃水加油船计算,并设置相应工艺设施。新建码头年吞吐量80万吨。码头为连片引桥式,前方承台宽25m,在前方承台中间处设置1座引桥与陆域相连,引桥长37m,宽12m,与库区内设置道路相对应。主要考虑控制输油臂需要,在引桥东侧设置控制室,建筑面积42m2。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按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现有最大吃水加油船设计,为-6.5m。港池与天津港大沽沙航道相连接。港池设计水深为-6.0m。本工程进港船舶主要依靠既有助航设施。码头工程施工期约为10个月,码头工程投资约为14865万元。
本工程涉及申请用海的码头构筑物为码头区的前方承台及1座引桥。码头后方辅助用地坐落在天津港南疆南外堤西延工程和南疆南侧岸线西部挖泥造陆区内,天津港南疆南外堤西延工程和南疆南侧岸线西部挖泥造陆项目已于2008年12月通过天津市海洋局的验收(津海发管字[2008]407号文《关于天津港南疆南外堤西延工程和南疆南侧岸线西部挖泥造陆工程填海竣工验收的批复》),因此本项目码头后方辅助用地不涉及用海申请。
本工程码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7027公顷,船舶停靠水域用海面积为2.600公顷。因港池回旋水域位于海河口南、北治导线内,根据水利部门对海河口行洪管理的规定,港池水域的用海面积不能申请用海确权,因此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3027公顷。
根据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本工程位于港口功能区的南疆港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该海域未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天津市海洋局于2011年6月13日,以津海发管字[2011]119号文《关于天津港燃油供应2#基地码头工程海域使用选址的批复》(见附件)对本项目用海选址进行了批复。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2011年),本工程为5000吨级燃油供应码头,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类,为允许建设项目。为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月28日以津发改许可[2011]32号文批准本项目予以备案。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冲淤环境及环境事故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④您认为环境问题是否重要;⑤您所生活的地区环境现状;⑥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⑦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⑧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⑨您认为工程对本人经济的影响;⑩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生
电话:13516168652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邓岳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328)
Email: tkshb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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