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公示内容 建设地点 | 舒兰市新安乡桂家村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规模 | 年产1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 |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 粉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噪声 |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 废水:采场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降尘。加工厂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废气:采场粉尘经采用湿式凿岩及定期洒水,加工厂切割粉尘经水淋处理后影响较小。 噪声:对于主要噪声源的部位采取厂房隔声或采取单独设独立间,同时在生产设备安装时作基础减振处理。 固体废物: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渣、生活垃圾等,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 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内。 2、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日内。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及企业。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内。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进行《舒兰市新安乡桂家村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6、联系方式:
舒兰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单位:舒兰市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