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国道321线泸州界至隆昌县城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隆昌县境内。路线起于内江市隆昌县与泸州市界交界处,经过山川镇、三龙村、东风村、蔡家村、和平村、新民村到达终点隆昌县城,全长8.42km。
2、规模:
本项目起点泸州交界处,全长8.42km,设计时速为40km/h,路基宽度为12m,行车道路宽度为7m。设计等级为公路-Ⅱ级,采用沥青砼路面。
3、总投资:4100万元
二、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相关的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区域规划环评,分析该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相符性;
2.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
3.对现有工程进行评价,并根据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预测、评估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需要补充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必要性,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拟建项目的生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分析和评述拟建选址的可行性、总图布置的合理性;
5.通过环境风险评价,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
6.在环评工作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和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拟建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3.您对拟建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上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拟建项目的第一次环保公众参与公告于2011年07月06 日开始公布,居民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2.本公告自07月06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省内江市公路局
单位地址:内江市西林大道82号
联 系 人: 雷华秋
联系电话:13990548002
邮编:641003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48号颐景商务楼503
联 系 人:符志磊
联系电话:028-68258662 传真:028-68259527
邮 编:610072
建设单位:四川省内江市公路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