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pwdyao 于 2011-7-14 08:44 编辑
“年养殖野猪300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年养殖野猪300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东山微波塔沟; 建设单位:吉林哈福山林野猪繁育有限公司; 总投资:50万元; 评价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养殖野猪300头。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 (1)扬尘: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大,本工程施工期应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止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地上配置滞尘防护网,定期对扬尘作业面喷洒水等,最大程度地减少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废水:从施工废水的性质和化学组成来看,其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悬浮物和极少量的油类等。排放的废水由于重力沉降、吸附作用,它会很快的进入沉积相中,几乎不会对地面水和地下水环境构成任何形式的危害。 (3)噪声: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DB22/272—200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对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带来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不仅会影响景观环境,在遇大风干燥天气时,还会产生扬尘。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则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传播疾病。对周围的环境及人群健康构成威胁。 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只要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2、营运期 (1)污水:项目废水可经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气可做为能源综合利用、沼肥可使用于公司租用农田做肥料。 (2)噪声:营运期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有关标准,尽量降低其环境影响。 (3)固体废弃物:猪粪尿可收集后作为沼气池原料使用,沼肥可做肥料,冬季设防渗储池储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除尘器粉尘回用做猪饲料使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废气:饲料粉碎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高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哈福山林野猪繁育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经理 环评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邮箱:spepi@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