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年产节能型空气净化处理设备2000台、空调及零配件1000台、制药设备100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材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节能型空气净化处理设备2000台、空调及零配件1000台、制药设备100台搬迁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 项目单位: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5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00万欧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产品方案及工程内容:年产节能型空气净化处理设备2000台、空调及零配件1000台和制药设备100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5号 联系人:沈建新 电话:0512-539966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2号 联系人:梁伟 联系方式: 022-2835085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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