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dtq 于 2011-7-18 09:50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报告书在天水市交通局和陇南市交通局有保存,如有需要可就近查阅。 一、建设项目概要 S208线洛门至礼县公路,起点位于洛门镇东G316线K2657+800处,通过平交相连与G316线相连,途经冶扶村、上下湾、四门镇、侯堡、杨楼、杨河乡、界牌山、木树关、三台坝、崖城乡、田河,止于礼县县城(与礼县滨河路相接),路线总长81.301公里。本项目推荐线上新建大桥1座,共长114.6m,新建、重建中桥10座,共长627m,新建、重建小桥34座,共长747m,新建、重建涵洞194道,平均每公里大、中桥长9.3m,中隧道1处(740m),在四门镇和田河各设置1处收费站、养护工区、养管所。项目总投资5.5亿元。建设工期为2011年至2012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公路建成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会显著提高,并将促进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本工程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总体上看,夜间环境噪声超标现象和影响程度均高于昼间。 3)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4)拟建公路沿线跨越大南河、山沟河、富子河和燕子河,公路的修建会在不同时期对沿线的四条河流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征地拆迁影响户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在沿线施工中,若发现未勘探到的地下文物,应及时上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对沿线野生保护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临时挡墙、隔声窗、环保搬迁、声屏障等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米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 (2)公路收费站、护工区、养管所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设化粪池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出水做到达标排放,或可用作农灌和服务区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S208线洛门至礼县公路项目的修建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 ,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三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单位:甘肃省公路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595号 邮编:730030 电话:18793167295 E-mail:maojun-7575@163.com 联系人:毛钧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436信箱 联系人:刘贵毅 联系电话:029-82334882 传真:029-82334882 E-mail:liu-guiyi@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7.14~2011.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