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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专家称环评法相关规定被误读为可"先上车后买票"

专家称环评法相关规定被误读为可"先上车后买票"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曾参与环境评价法起草的王灿发表示,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可以申请补办手续,但是,并不意味着补办了环评手续就能被批准。
       王灿发说,环评法第三十一条已经到了必须修改的时候,因为这条法律规定本身存在很大缺陷。
       按照这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仅是补办环评手续,连个罚款都没有,更不用说处罚直接责任人了。”王灿发认为,法律这样规定不仅责罚不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有纵容违法的嫌疑,最大的副作用是违法项目的纷纷效仿。
       “法律规定本身的缺陷,是一些大的建设项目不做环评的主要原因,而环评项目补办就批是造成‘先上车后补票’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副教授许可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相关链接:http://cn.chinagate.com.cn/environment/2008-03/26/content_13569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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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被误解的环评法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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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车后买票,造成既成事实,然后有的项目你说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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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的帖子

那定这法律还有什么意义,就是为了补份环评手续?
真是违法成本低,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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