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paaaa 于 2011-7-19 15:47 编辑
受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庙岛南部海域A区海砂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项目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开采项目申请位置位于庙岛海峡北侧。坐标范围为北纬37°54′26.53″~37°54′36.22″、东经120°37′25.50″~120°37′37.40″。合理开采海砂可缓解长岛县建筑用砂资源匮乏的矛盾和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替代。
本项目采砂区面积为9hm2, 拟开采量每年约4.5×104t。拟申请采砂用海期限为2年,由于海砂开采实行年审制,且每年需要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申请延期。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
1)工期生活废水和垃圾
项目建设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采砂船和运砂船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和石油类。
2)船舶油污水
项目建设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采砂船和运砂船产生的油污水。
3)船舶排放的废气
本工程按常规施工方法,施工期排出的废气主要是运砂船的运输、采砂船施工机械工作等产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查清拟建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进行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并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庙岛南部海域A区海砂开采项如下:
1. 您是否知道庙岛南部海域A区海砂开采项目;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 您对采砂区海域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4. 您认为环境保护在采砂作业过程中;
5. 如果采砂单位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可以接受;
6您认为在该海域进行采砂作业可能导致的不良海洋环境影响是什么;
7. 采砂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
8. 在该区域进行采砂对您的收入的影响。
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3213158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方式:0532-66781882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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