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四平风电厂的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四平风电厂扩建(一期)工程(48MW)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本期为华能四平风电厂扩建(一期)工程(48MW),装机容量为48MW,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
建设地点:双辽市卧虎镇九家子村附近的草场,项目所在区域现主要为草地。风电机组与居民最近距离为1000m。
工程占地:项目所在区域现主要为盐碱地和草地,局部地区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沙化、退化、盐碱化;工程永久征地157700m2,临时征地224000m2。工程征地主要为草地。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ⅰ选择合适季节进行施工,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
ⅱ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宜超过15km/h;
ⅲ在施工期间要洒水作业,尤其是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及基础施工的挖土与填充时更应如此,要在料场周围及基础施工现场经常洒水;
ⅳ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之外的植被;
ⅴ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产生飞灰。
(2)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风电场中控楼冬季取暖采用电能,不存在大气污染源,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本期工程建成后,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60%)处理后,经厨房内15m高排烟道外排,满足GB18438-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输车队、施工机械(推土机、搅拌机、吊车等)。经类比调查和计算可知,距离声源250m处,噪声即可衰减至55dB(A)以下,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昼间≤55 dB(A)的要求。由于噪声属非残留污染,随工程结束而消失,所以,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为降低噪声,建议选用低噪声工程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
(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风机运行时将产生噪声,当风机组运行功率为40%时,风机下1m处噪声值约为55dB(A),昼间距风机300m处噪声为45 dB(A)。由风机噪声测试报告可知,风机组运行功率为95%时,风机下距风机1m处的噪声为56.7dB(A),以该数据为源强、应用噪声衰减公示计算,得出昼间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的距离为45m,夜间达标距离为241m。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确定本期工程的声环境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根据现场踏查情况,本期工程拟建风电机组周围400m范围无居民,因此,正常情况下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不会产生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处建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同粪便一并定期清掏,用于积肥;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用于周围草地灌溉等,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工程新增劳动定员16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8m3/d(114m3/a)。风电场所在区域内无排水管网和地表受纳水体,春夏秋三季排入场内拟建的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淘用于周边农田有机肥,冬季排入旱厕专向配套的防渗漏防冻裂储池,待春季开化后清淘,用于周边农田有机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工程的土石方总量为49828m3,其中挖方总量为29944m3,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利用土方均来自于工程挖方调配,通过挖方和利用方统一调配可做到取弃土平衡。有效的减少了水土流失量的产生,有利于项目区的水土保持建设;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48t/d(11.52t/a),统一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期新增劳动定员16人,新增生活垃圾2.92t/a。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风机组和变压器设备维护时会产生极少量油污,主要为润滑油,风机组底部为水泥结构,产生的油污不会下渗。本报告建议用抹布擦拭油污,废弃抹布产生量约为0.02t/a,经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2011年7月1日至10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四平风电厂
地 址:吉林省双辽市
联 系 人:高志刚
电 话:15590216666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同志街
邮 编:130021
电 话:0431-85954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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