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板桥新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板桥新城一期路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
南京市板桥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板桥新城一期路网工程已在项目委托进行环评后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已由评价单位完成,因此在网站上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南京市板桥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板桥新城一期路网工程项目
行业类别: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E4721]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区板桥新城东组团
投资总额:总投资3.89亿元人民币
板桥新城板东路:南起绿洲南路,北至江小路与绿洲东路交叉口,长约4公里,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 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35米,路面设计荷载BZZ-1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等。
板桥新城绿洲东路:南起江小路,北接绕越公路交汇处,长约2公里,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 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等。
板桥新城华新路:北起古雄路,南至板东路,长约1.5公里,城市Ⅰ级次干道,设计时速40 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35米,路面设计荷载BZZ-1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等。
板桥新城三号街:南起江大路、北至江小路,长约2公里,城市Ⅰ级支路,设计时速30 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4米,路面设计荷载BZZ-1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等。
板桥新城江大路下穿涵:西起江大路开发区段,东至板桥大道,长约0.9公里,城市主干道,U型槽通道设计荷载为城-A级,设计时速50 km/h,路基宽度4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U型槽通道、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符合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的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
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板桥新城总体规划》、《南京市雨花区总体规划》中道路规划相关内容。
3、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该地区的各测点大气污染物除PM10外,其他污染物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PM10超标主要受到监测点附近施工工地扬尘影响所致,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水环境现状评价: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道路拟建桥梁处,板桥河断面水质基本无法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超标现象较为严重,水质状况较差。综合分析监测断面上游板桥河沿线农田使用的含磷、含氮的农肥随着雨水径流流入板桥河,导致板桥河氨氮及总磷超标。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加强农业用肥管理,加强农田雨水截流工作,尽量防止含有大量磷、氮元素的雨水直接流入地表水体。
(3)声环境现状评价: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当地声环境质量良好,14个测点中主要超标测点基本上均属于距离现状高速公路或铁路较近测点,其余测点声环境基本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拟建道路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污染物、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是短期影响。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棚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
(2)水环境
道路桥梁施工中产生的废渣、淤泥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沿河路段弃方和施工材料应堆放到指定地点;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须经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道路、桥梁施工时对沿线河流的影响是暂时的、轻微的。
(3)声环境
道路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的特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本次环评通过与《上海市滨江大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车流量为20013辆/天的情况下环境空气实测数据进行类比,道路沿线60~90m范围内NO2、TSP和CO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
建设项目道路路基两侧及桥面设置雨水口收集路面(桥面)径流,雨水经雨水口流入市政雨水管网,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流入收纳水体。道路两侧雨水收集系统和中央隔离带的排水系统,设置合理,可以保证绝大部分雨水能够汇入市政雨水管网,并通过管网汇入收纳水体,径流进入水体后可能在局部狭小的区域内造成水体污染物浓度瞬时升高,但随着流动过程不断与河水充分混合稀释,其对纳污河流污染物浓度升高的贡献值很低,不会改变水体的水质类别。
(2)声环境
A。距离和交通量对噪声预测结果影响较为明显。随着敏感点距离道路红线距离的增加,噪声预测值逐渐减小;由于夜间交通量比昼间的低,故相同距离处的夜间噪声预测值普遍比昼间低3~4dB左右;而各路段不同的交通量直接影响最终的噪声预测结果。
B。营运近期,昼间道路两侧4a类区域超标不明显,夜间超标范围较大,4a类区夜间最大超标6.8dB;2类区昼间最大超标5.0Db,夜间最大超标11.9dB。
营运中期昼间道路两侧4a类区昼间无超标,夜间最大超标量9.1dB;2类区昼间最大超标量1.5dB,夜间最大超标量11.1dB。
营运远期昼间道路两侧4a类区昼间无超标,夜间最大超标量8.6dB;2类区昼间最大超标量5.5dB,夜间最大超标量10.7dB。
5、公众参与
被调查人群中,支持47人占78.3%,有条件赞成10人占16.6 %,无所谓3人占5.1%,没有人反对。
本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对该项目的建设,绝大多数人表示支持。公众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相符,对社会环境改善有积极的正面效应,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采取措施可以缓解,民众非常支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通过网站或者联系评价单位以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单位: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770686092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乳山路506弄19号302室
E-Mail:Jssk2008@yahoo.com.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于本项目的环保基础设施落实情况;目前项目排水状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对于本项目污染状况的了解,对本项目建设状况、本项目排污状况、本项目污染防治等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评价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7-19